
公告日期:2025-08-30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股份或公司)通过查验和审阅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财务公司或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及相关财务资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于 2019 年10 月 17 日经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复【2019】926 号)批准筹建,
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经山东银保监局(鲁银保监准【2020】115 号)
批准开业。财务公司由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华泰集团出资 6 亿元,占 60%,公司出资 4 亿元,占 40%。财务公司目前持有山东银保监局发放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77H237010001)和济南市历下区
行 政 审 批 服 务 局 发 放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70102MA3RL0TP03)。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李晓亮
注册资本:10 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 1 号银丰财富广场 C 座
23 层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的业务。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公司的组织机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财务公司建立风险管理部进行风险识别、应对机制,处理具有普遍影响的变化,风险管理部建立了相关的业务流程以识别经营环境的重大变化。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及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做到首先在程序和流程中规定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财务公司资金的安 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互联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支票、预留银行财务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同人员分管。
(4)资金监控方面,财务公司营业管理部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对成员单位的资金往来进行监控,对于可疑款项支付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财务公司领导汇报。
(5)资金岗位分工与授权方面,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防止资金被挪用、侵占。严格执行岗位分工,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严禁一人办理资金支付的全过程;严禁将办理资金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 据
集中一人保管;严格执行资金的授权审批制度,对于超授权的经济 业务,营业管理部有权拒绝办理支付。
2.信贷业务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华泰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制定了各类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包括《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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