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颁发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平等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不进行选
择性信息披露,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将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三)公司依法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六)公司的文化建设;
(七)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八)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九)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十)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应当通过便捷、有效的沟通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地交流与沟通。沟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
(三)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传真;
(四)公司官网的投资者关系专栏;
(五)接待来访、现场参观和座谈交流;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互动平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公益性网络平台;
(七)其他符合监管规定、便利的沟通方式。
第八条 公司设立投资者热线、传真和电子邮箱,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友好接听接收,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号码、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公布。
第九条 公司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
第十条 公司应主动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互动平台收集的相关信息,指派专人及时查看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并予以回复。
第十一条 公司应合理、妥善地与投资者沟通,避免投资者有机会得到内幕信息和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为投资者发言、提问以及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股东会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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