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 录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
2 引用标准......1
3 术语......1
4 基本原则......2
5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2
6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4
7 独立董事的职权...... 6
8 履职保障......9
9 附则......10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进一步完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
2 引用标准
2.1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 术语
简称/术语 释义
公司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独立董事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主要股东 是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百分
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中小股东 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到百分之五的股东。
下属企业 是指公司境内外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是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者《公司章
重大业务往来 程》规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
的其他重大事项。
亲自出席 包括本人现场出席或者以通讯方式出席。
4 基本原则
4.1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4.2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4.3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4.4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4.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4.5.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4.5.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4.5.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4.6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4.7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5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5.1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5.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5.1.2符合本制度第 5.2 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5.1.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5.1.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工作经验;
5.1.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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