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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锡有色: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5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 录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
2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1
3 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与权限......2
4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3
5 责任追究......4
6 附则......4
7 附件......5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为加强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制度。
1.3公司负责对本级及二级子公司、分公司开展内部审计。
1.4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指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和评价企业的财务收支、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事项,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企业完善治理,提升价值,实现经营目标的活动。
1.5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2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2.1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对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经济活动行使审计监督权,内部审计部门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其监督和指导,由内部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涉及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审计情况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违纪违法问题移送等重大事项,应当向公司党委报告。2.2内部审计部门设专职负责人一名,并应应配备若干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外聘各类专业人员兼任审计员。
2.3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等业务知识或者相关管理工作经验,在任职期间没有违纪违法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2.4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2.5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2.6内部审计人员办理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7内部审计人员须进行后续教育培训,以保持胜任审计工作的能力。

3 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1内部审计部门职责主要包括:
3.1.1草拟内部审计制度,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3.1.2对本企业及其下属企业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3.1.3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促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并经济有效;
3.1.4对本企业及其下属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3.1.5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3.1.6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为公司实施年度绩效考核、奖罚提供依据;
3.1.7对公司任免(推荐)的下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3.1.8对公司下属企业基本建设项目预(概)算执行、工程款支付及基建工程的效果等进行审计;
3.1.9对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的执行情况、投入资金、财产的经营情况及其经济效益等进行审计监督;
3.1.10对本企业及其下属企业风险较大、问题较多的事项、内部控制的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情况进行评估或业务领域开展专项审计;
3.1.11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就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或者有特性的事项,适时开展专项调查和分析工作,进行前瞻性研究,向审计委员会提供分析、评价、建议、忠告和资料,改善公司运营,帮助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为公司经营决策服务;
3.1.12 内部审计机构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审计报告、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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