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 录
1 目的和适用范围及主体......1
2 引用......1
3 关联交易原则......1
4 管理职责...... 1
5 关联人、关联交易的认定......2
6 关联人报备......4
7 关联交易定价......4
8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5
9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7
10 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9
11 关联交易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豁免......10
12 附则......11
1 目的和适用范围及主体
1.1 目的:为规范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及其他有关联关系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及主体:本制度适用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托管公司等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公司本部职能部门、所属单位科室、车间均不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2 引用
2.1 下列标准、制度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制度中引用而构成为本制度的条文。在本制度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 关联交易原则
3.1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 管理职责
4.1 审计委员会职责
4.1.1 审议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4.1.2 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管理;
4.1.3 确认公司关联人名单,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4.2 证券事务部职责
4.2.1 及时识别公司关联人,并更新、维护公司关联人名录;
4.2.2 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及时披露公司关联交易信息;
4.2.3 负责对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4.3 财务管理部职责
4.3.1 负责关联交易统计及对账;
4.3.2 负责关联交易账务处理。
4.4 法律合规部/审计部职责
4.4.1 审核关联交易合同;
4.4.2 统计和汇总关联交易合同金额。
4.5 各业务部门职责
4.5.1 及时将本部门关联交易上报公司领导审核。
4.6 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职责
4.6.1 负责本单位关联交易的日常监控;
4.6.2 负责及时将本单位的关联交易情况向公司汇报。
5 关联人、关联交易的认定
5.1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5.1.1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1.2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1.3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1.4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5.2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5.2.1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5.2.2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2.3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5.2.4 5.2.1 和 5.2.2 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制度所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3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视同公司的关联人:
5.3.1 根据与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 5.1 条款或者 5.2 条款规定的情形之一;
5.3.2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 5.1 条款或者 5.2 条款规定的情形之一。
5.4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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