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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锡有色: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5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党委会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加强和改进党对企业的领导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函[1998]57 号文件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087313433。

第三条 公司于 2000 年 6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于 2000 年 7 月 1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从公司股票上市流通之日起,公司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便可自愿转成公司
股票,至 200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成公司股票,共
转股 3,289.0345 万股,至此,公司社会公众流通股总数合计为 7,289.0345 万股。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获中国证监会 2007 年 5 月 17 日证监发行字[2007]111 号文
核准,根据对机构及投资者询价的结果,最终确定发行股票数量为 5,000 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8,514.814 万股增至 23,514.814 万股。

公司向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购买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
权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华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 号)核准,根据发行结果,最终确定发行股票数量为 357,231,798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3,514.814 万股增至 59,237.9938 万股。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宁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 号)核准,根据发行结果,最终确定发行股票数量

为 40,187,541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9,237.9938 万股增至 63,256.7479
万股。

第四条 公司根据《党章》和《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动摇,加强党的建设,设立党的组织,发挥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考核力度,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工作,保障和促进公司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Guangxi Huaxi Nonferrous Metal Co.,Ltd(GHNM)

第六条 公司住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A 座 8-9 层。

邮政编码:530201

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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