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0 17:02:15 股吧网页版
维维股份: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21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维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国贸”),为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股份”或“公司”)全资
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维维国贸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9,600 万元。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维维国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5,000 万元(不含本
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经营需求,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
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维维国贸在该行申请的最高债权额9,600 万元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5 亿元。具
体内容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2025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维维股份关
于预计 2025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8)及《维维股份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8)。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维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49577805T

成立时间:2003 年 4 月 28 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 2218 号西楼 1815 室

法定代表人:孟召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食品农产品、饲料的销售,食品流通,销售本公司投资方的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7,478.39 万元、负债总额 24,248.62 万
元、净资产 13,229.77 万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 59,073.21 万元、净利润 3,195.06
万元。(2024 年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9,322.61 万元、负债总额 25,856.98 万元、
净资产 13,465.63 万元,2025 年 1-3 月,营业收入 16,954.09 万元、净利润 235.85
万元,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2025 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维维国贸 90%股权,全资子公司维维乳业有限公司持有维维国贸 1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维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 9,600 万元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