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六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13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苏”、“发行人”或“公司”)已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申报会计师”或“毕马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申报律师”或“金杜”)等有关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题的回复 宋体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和释义一致。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目 录
目 录...... 2
1.关于募投项目...... 3
2.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 24
3.关于经营情况...... 60
4.财务性投资...... 82
5.其他...... 99
1.关于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募投项目包括 15 万吨/年固体蛋氨酸项目、年产 3.7
万吨特种产品饲料添加剂项目、布尔戈斯特种产品饲料添加剂项目、丙烯酸废水处理和中水回用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2)公司尚未取得境外募投项目“布尔戈斯特种产品饲料添加剂项目”涉及的商务部门境外投资备案相关手续。
请发行人:(1)结合各个生产性募投项目拟生产的具体产品与现有业务及产品的关系、是否涉及新产品,说明募集资金是否投向主业;(2)结合市场空间、发行人市场份额、竞争对手扩产情况、Commentry 固体蛋氨酸生产线关停情况、本次新增产能对产品售价及毛利率的影响、在手订单情况、销售区域等说明各个生产性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产能消化的可行性;(3)布尔戈斯特种产品饲料添加剂项目未取得商务部备案和外汇登记管理手续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6-7 的要求,相关手续的办理进展,预计取得时间,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问题(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结合各个生产性募投项目拟生产的具体产品与现有业务及产品的关系、是否涉及新产品,说明募集资金是否投向主业
本次募投项目中,15 万吨/年固体蛋氨酸项目、年产 3.7 万吨特种产品饲料
添加剂项目和布尔戈斯特种产品饲料添加剂项目为生产性项目,上述项目具体产品与公司现有业务产品的关系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产品 募投项目主要产品名称 与现有业务及产品的关系,是否涉及新产品 是否涉及 是否投
所处领域 新产品 向主业
15 万吨/年固 安迪苏是全球率先合成蛋氨酸并率先整合蛋氨酸上、
1 体蛋氨酸项目 功能性产品 固体蛋氨酸 下游生产的公司之一,本募投项目主要产品固体蛋氨 否 是
酸属于公司已有产品,不涉及新产品
覆盖所有动物品类的特种饲料 本募投项目是安迪苏将现有先进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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