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琪酵母”)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这是年内湖北发行的第22只科创债,其成功落地不仅为企业科技创新注入关键资金,更以亮眼成绩刷新纪录——截至目前,湖北2025年科创债发行数量在我国中部地区一骑绝尘。
另外,这22只科创债发行企业的业务范围覆盖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借助科创债提供的低成本资金,这些企业得以加大研发投入、扩大生产规模,加速在行业技术高地的布局。这也充分证明湖北科创债市场的强大吸引力与活力,将为该省培育新质生产力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科创债通过专项债券工具,为研发投入大、抵押物不足的科技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社会资本向创新领域集聚;同时定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与成果转化,加速核心技术突破和国产化替代,培育创新型企业,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动能;此外,科创债还丰富了债券市场层次,引导投资者关注长期技术价值,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创新效率,推动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完善金融服务实体功能。
9家企业首次发行科创债
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年内共有17家公司发行22只科创债,发行规模合计为213.30亿元。凭借这一亮眼的发行“成绩单”,湖北在中部地区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
细究其中原因,一方面,政策机遇与制度创新形成强力支撑。2025年5月份,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随后,湖北迅速响应,日前出台的《武汉市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科技金融中心行动方案(2025—2027年)》,明确提出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拓宽融资渠道等具体举措。
数据显示,在22只科创债中,12只为新政策发布后发行,占比达55.54%,印证了政策对科创债发行的强劲推动作用。
另一方面,科技创新产业集群催生旺盛融资需求。武汉市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24年,武汉高新技术产业实现总产值641亿元。同时,该市2025年政府工作锚定“按照《建设武汉现代制造业基地规划方案》,加快发展五大工业板块和十大主导产业,着力延伸产业链,培育企业群”的目标,进一步明确产业升级方向。庞大的产业规模与清晰的发展规划,使得企业在技术研发、产能扩张等环节对资金需求持续攀升,成为推动科创债发行的内在动力。
在政策利好与产业需求的双重驱动下,湖北科创债市场活力迸发,多家企业迈出首次发行科创债的步伐。数据显示,在年内17家公司发行的22只科创债中,武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洪山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山科投集团”)、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安琪酵母等9家公司为首次发行科创债,占发债公司的比例超五成,这不仅展现出企业对科创债融资渠道的积极探索,更标志着湖北科创债市场生态正不断丰富与完善。
例如,洪山科投集团于6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创债,这也是武汉市主城区产投平台首单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洪山科投集团表示,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不仅是公司探索创新融资方式、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更是洪山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重大创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投向科技创新领域,聚焦国家战略支持的科技产业,助力洪山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需多方合力破解发展难题
通过发行科创债,企业得以将资金精准投向关键技术研发、设备升级改造等核心环节,加速产业结构优化与转型升级。
例如,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6月9日通过发行科创债募集资金30亿元。据悉,公司拟将不少于50%的募集资金用于新能源及智能化发展相关的研发支出或相关领域的生产性支出,或置换公司近12个月内新能源及智能化发展相关研发支出。
此外,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金控集团”)于5月26日发行科创债,成为今年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相关新政推出后湖北地区国有企业发行的首批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光谷金控集团表示,未来,公司将持续发挥金融资源优势,“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助力产业升级转型,为光谷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不过,当前科创债市场仍存待完善之处。一方面,科创企业普遍具有高风险、轻资产的特性,尽管有政策支持,但市场投资者对科创债的认知与接受度仍有待提升,部分中小科创企业发行科创债时面临认购不足、发行成本较高的困境;另一方面,科创项目研发周期长、不确定性大,如何建立更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与监管机制,确保资金有效利用并防范潜在风险,成为市场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执行总监冯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方面,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和专业信用增进、担保机构开展信用保护工具、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信用违约互换合约、担保等业务,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和投资交易;另一方面,还可参考国际经验,通过增加限制性条款(债务限制、资产出售限制、控制权变更限制)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保护。
大公国际首席宏观分析师刘祥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应重点关注科创企业未来发展前景和成长性,考察其所处行业及区域发展、公司战略和科技管理水平,支持发展潜力大、战略规划与治理体系完善的企业;同时着重考察企业在科技领域的财富创造能力,关注企业行业竞争地位、商业模式稳健性、技术原创性和商业化能力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征相关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