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
第二章 资产减值认定的一般原则......- 2 -
第三章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 3 -
第四章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流程与权限......- 9 -
第五章 附 则......- 11 -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 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资产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准确计量公司各项资产的价值,确保财务状况的客观性、真实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损失确认及核销管理。
第三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或资产组,下同)的未来现金流量净值、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第四条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范围包括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金融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资产等;长期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以及其他长期资产。
第五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采用公允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受托管理公司,公司其他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资产减值认定的一般原则
第七条 公司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应进行减值测试:
(一)资产的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二)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 2 -
(三)市场利率或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五)该项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计划提前处置。
(六)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七)金融资产的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八)金融资产的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九)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或因其他原因难以收回投资成本。
(十)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第八条 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认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或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第三章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第九条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一)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3、租赁应收款;
4、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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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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