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4
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德皓函字[2025]00000071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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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 1-16
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德皓函字[2025]0000007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于近日下发的《关于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536号)(以下简称“
工作函”)已收悉,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德皓”或“我们”)作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亿阳信通”)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现就工作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
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净额法结算项目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 0.69 亿元,同比增长 124.27%,
主要系应收以净额法结算的相关款项及应收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所致 。其中,第一名欠款方期末余额 0.24 亿元,款项性质为净额法结算的其他应收款项及保证金。请公司:(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按净额法结算的客户名称、关联关系 、是否为 2024 年度新增、销 售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余额、未结算原因、账期及期后回款情况 ;(二)结合主要交易模式、货物存储及转移安排、货物及价格风险承担情况等 ,说 明公司对收入确认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判断依据 ,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按净额法结算的客户名称、关联关系、是否为 2024 年度新增、销售内容、交易金额、期
末应收余额、未结算原因、账期及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2024 年
是否存 是否 2024 年 净额法
客户名称 在关联 本年 销售内容 产品类 交易金 确认收 期末应收 未结算原因 账期 2025 年
关系 新增 型 额(含 入(不 余额 回款
税额) 含税
额)
北京深蓝迅通 GW 平台建设 信息系 1 年以
科技有限责任 否 是 系统项目 统集成 2,785.09 127.40 1,921.88 与合同条款约定进度相符 内 879.74
公司
联通(海南)
产业互联网有
限公司/联通数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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