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4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 *ST 信通 公告编号:2025-097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9.3.7 条和 9.8.6条规定逐项自查,公司所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1.11 条规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事项正处于补充材料阶段。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交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536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对《工作函》内容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工作函》中涉及的内容进行逐项落实。现就《工作函》中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净额法结算项目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 0.69 亿元,同比增长 124.27%,主
要系应收以净额法结算的相关款项及应收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所致。其中,第一名欠款方期末余额 0.24 亿元,款项性质为净额法结算的其他应收款项及保证金。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按净额法结算的客户名称、关联关系、是否为 2024 年度新增、销售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余额、未结算原因、账
期及期后回款情况;(2)结合主要交易模式、货物存储及转移安排、货物及价格风险承担情况等,说明公司对收入确认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判断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问题(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按净额法结算的客户名称、关联关系、是否为 2024 年度新增、销售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余额、未结算原因、账期及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24 年
是否存 是否 交易金额 净额法确 期末应收 2025 年
客户名称 在关联 本年 销售内容 产品类型 (含税 认收入 余额 未结算原因 账期 回款
关系 新增 额) (不含税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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