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2 18:06:22 股吧网页版
大恒科技: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 2025-035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
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长、总裁鲁勇志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裁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调整情况如下:

一、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履历资料及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蓓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蓓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聘任公司总裁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谢燕女士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谢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三、聘任公司副总裁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为止。刘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四、变更公司财务总监情况

因工作调整,谢燕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唐石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唐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3 日
附件简历:

1、谢燕,女,汉族,1971 年生,专科学历。曾任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办公自动化事业部财务经理,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大恒普信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中科大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拟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2、王蓓,女,汉族,1983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投资总监、IR 总监,2022 年 8 月起至今担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人;现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拟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刘凯,男,汉族,1975 年生,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光电技术及光电仪器专业背景。曾任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光电国内市场负责人,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电国内业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电技术研究所总经理;拟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4、唐石,男,汉族,1986 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助理研究员、山东鸣川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战略发展部副经理,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拟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