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股票代码:600288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素贞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贺丞路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贺丞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拍卖,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2025年8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郑素贞
大恒科技、公司、上市公 指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青岛中院 指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129,9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被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司法拍卖,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发生的变
动。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郑素贞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2051952********
住所和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贺丞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23,728,407股股份,占其公司股份总数的6.70%。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司法拍卖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权益。二、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已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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