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 2025-032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
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
《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作相应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股东大会 股东会(章程中所有涉及股东大会的事项均调
整为股东会,不再逐一对比)
监事、监事会 参考证监会章程指引,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
2 内容,由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不再逐
一对比
3 章节、条款变动导致序号顺延,不再逐一对比
4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议事规则(2024 年修订)
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 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
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 股东会:
6 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 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
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一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
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份的股东请求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日计算。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 下简称“公司当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说
书面要求日计算。公司在上述期限内 明原因并公告。
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
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
称“公司当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说明原因并公告。
7 第二章 职 权 第二章 职 权
第六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 第六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上司公司股
8 《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 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范围
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 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力的处分。
涉股东对自身权力的处分。
第七条 股东大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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