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93 号)同意注册,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钱江水利”)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66,630,837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8.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1,020,898.6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650,266.16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2,370,632.4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全部存入本公司账
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认购
缴存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491 号)。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
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81,020,898.64
减:发行费用 8,650,266.16
募集资金净额 572,370,632.48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350,216,297.34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出本金余额 110,000,0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金额 720,621.05
加:累计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199,884.92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4,074,841.11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于 2024 年 12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同时,本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福州钱水水务有限公司、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平湖市钱江独山水务有限公司、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漳州常华钱水水处理有限公司和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已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于 2024 年 12 月分别与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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