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052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 5 人,实际到会监事 5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景红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关于向兴业银行太原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有利于开展经营业务,进一步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
(三)《关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四)《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 2025-049 号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聘请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同意聘请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