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由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股份”)及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华邦”)共同出资组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7.79亿元人民币,其中:华阳集团出资占注册资本的65.51%,华阳股份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7.59%,三维华邦出资占注册资本的6.90%。
注册地址:山西省阳泉市矿区北大西街29号
法定代表人:赵守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300101957143F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04H3140300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组织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会是财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的重大决策,并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为财务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经理层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经理层下设结算业务部、金融市场业务部、信贷业务部、风险合规部、计划经营部、投资业务部、综合工作部七个职能部门,对资金结算业务、信贷业务、财务核算、投资业务、风险管控及综合事务等方面进行管理,完备的组织架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系统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在财务公司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设立风险合规部对公司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风险管理和监督稽核。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协同开展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测,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各项监管法规和规章制度,制订了《存款业务管理办法》《成员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资金头寸管理办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使用网上管理系统管理办法》等业务制度,明确各项结算和存款业务的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结算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财务公司资金结算系统实现资金结算,资金结算系统支持客户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批,防范客户操作风险,保障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和结算便利。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制定了《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信贷业务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实施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多项业务制度及操作规程,全面涵盖了财务公司自有贷款、委托贷款等信贷业务,构成了全面的信贷业务制度体系。
为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明确岗位职责,提高授信业务审批效率和质量,财务公司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依据国家信贷政策,分级审批、审贷分离,采用集体审议制,审议公司成员单位的授信、担保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在实际业务中,财务公司由信贷业务部办理授信、贷款、贴现等信贷业务,严格按照规定经逐级审批后方可办理,切实遵照“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管理”三查制度规范开展。
3、投资业务控制
为确保规范实施投资业务,财务公司建立了《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债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同业授信管理办法》《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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