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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8 月 27 日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和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正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宁体改字(92)037 号文批准,由南京市人民
商场经改组,定向募集设立,公司于 1992 年 7 月 7 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488164-0)。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规范,并依法于 1997 年 1 月 9
日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1997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的注册号同时变更为 3201001002436。

第三条 公司于 1993 年 2 月 20 日,经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定
向募集法人股 2000 万元。

公司于 2000 年 8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全部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
股,于 2000 年 9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0]113 号文 《关于核准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已托管的在原 STAQ 系统交易的股票(募集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自新股发行之日起期满三年后方可上市流通,公司
在原 STAQ 系统交易的股票(募集法人股)3168 万股和内部职工股 595.66 万股,
于 2003 年 9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公司于 2004 年 9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18
号文核准,实施增资配股方案,新增国有法人股 49 万股;社会公众股 2179.0975
本,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87,083,718 股。

2013 年 9 月 10 日,经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74,167,436 股。

2015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
分配及送股方案,分配送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148,334,872 股。
2021 年 1 月 22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注
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注销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 1,138,334,820股。

2022 年 9 月 14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关
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注销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 1,128,334,788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名 称 : NANJING CENTRAL EMPORIUM ( GR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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