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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0 21:07:03 股吧网页版
恒瑞医药:H股公告-建议采纳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所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Jiangsu Hengrui Pharmaceuticals Co., Ltd.

江蘇恒瑞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276)

建議採納2025年A股員工持股計劃

緒言
本公司董事會謹此宣佈,其已於2025年8月20日舉行之董事會會議上審議通過 了員工持股計劃。員工持股計劃有待本公司股東會審議批准後方能生效。
《香港上市規則》涵義
員工持股計劃不涉及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授予新A股或新A股的期權, 或發行A股。由於持股計劃涉及現有股份,因此須遵守《香港上市規則》第17章 第17.12條。
由於持有人涉及本公司若干董事、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根據《香港上市規則》 第14A章,本公司董事、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各自參與員工持股計劃構成一項 關連交易。相關關連交易按個別基準計算的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香港上 市規則》)少於0.1%,因此彼等完全豁免股東批准、年度審閱及所有披露規定。 除 上 述 完 全 豁 免 的 關 連 交 易 外 , 根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 1 4 A 章 , 其 他 持 有 人 參 與員工持股計劃並不構成關連交易。倘向本公司任何關連人士重新分配獲授的 股 份 , 且 根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 1 4 A章,該分配構成一項關連交易,則本公司 將遵守《香港上市規則》第14A章的有關規定。
本公司董事會謹此宣佈,其已於2025年8月20日舉行之董事會會議上審議通過了員工持股計劃。員工持股計劃有待本公司股東會審議批准後方能生效。

員工持股計劃的主要條款如下:
一、員工持股計劃的目的

公司實施本計劃旨在建立和完善公司、股東和員工的利益共享機制,調動員
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員工凝聚力和公司競爭力,促進公司長期、持
續、健康發展。
二、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及確定標準
1. 參加對象確定的法律依據

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證券法》《指導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
作》等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江蘇恒瑞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關規定,並結合實際情況確定。
2. 參加對象的確定標準

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應為公司員工,公司員工按照依法合規、自願參
與、風險自擔的原則參與員工持股計劃。所有參加對象均需在公司(含子公
司)任職,領取報酬並簽訂勞動合同或受公司聘任。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
象應符合以下標準之一:

1. 公司董事(不含獨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員、骨幹員工;

3. 公司董事會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

3. 員工持股計劃的持有人情況

參加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總人數預計不超過1,316 人(不含預留份額),其中公
司 董 事( 不 含 獨 立 董 事 )、 監 事 、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不 超 過 9人(不含預留份額),
具體參加人數及最終認購情況根據員工實際繳款情況確定。

本員工持股計劃參加對象及持有份額的情況如下:

合計認購股數
合計認購 上限佔本計劃
股數上限 總股數的比例
持有人 (萬股) (%)
董事(不含獨立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9人):

戴洪斌、馮佶、張連山、

江寧軍、孫杰平、劉健俊、

劉笑含、熊國強、徐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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