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5 17:06:03 股吧网页版
嘉化能源: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推动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度“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自 2025 年度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现将2025 年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合规运行

2025 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及各下属专业委员会将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行
的各项要求,依法依规的开展工作,持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根据最新监管要求、法规规定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上半年,公司对《公司章程》修订了 1 次,并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相关制度的修订更新做好准备工作。

(二)公司立足于循环产业经济模式,围绕现有产业体系进一步做优做强主营业务

公司一贯坚持价值创造的本质属性,聚焦主业创新发展、精益经营。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脂肪醇二期、PVC 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截至报告期末,脂肪
醇二期项目、PVC 二期项目均在加快建设中,预计下半年将进入试生产阶段。通过项目生产建设,扩充企业产业链、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积极寻求公司未来经济增长点。

科学论证,有序推进项目建设,通过拓展产业、提升能力来增强公司竞争优势,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拓宽公司市场领域,为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同时,加大清洁能源投入、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上半年,光伏产业方面,装机量保持稳定运行,光伏产业发电量 11,422.13 万千瓦时,受地面电站发电上网限制,较上年同期减少 3.63%;氢能产业方面,公司依托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研发中心、浙江省芳烃磺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大省级平台开展基础研究,并与嘉兴大学共建 “嘉兴市氢能源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深度整合产学研资源,推动氢能技术研发迈入新阶段。同时,与清华长三角研究院联合申报的浙江省氢能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功获得省厅的批复创建,通过创新中心的培育建设,能够有效整合各方优势力量,加速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与成果转化,为公司氢能装备产业的迭代升级注入强劲动力,同时也将有力推动区域氢能产业的集聚发展,强化产业升级的核心动能。

公司将继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规范的公司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维护市场稳定和提振投资者信心贡献力量。

(三)注重投资者回报

公司注重提升公司内在价值,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同时,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积极实施回购股份计划。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025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实施积极稳健的分红政策。完成了 2024 年度利润
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69,375,904.40 元(含税);并继续推出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 265,070,684.40 元(含税)。

其次,公司继续推出并实施回购股份计划。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完成 2024
年度股份回购计划。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5,849,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