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 2025-039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上午 11:00 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现
场会议在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 1 号报告厅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其中,参加现
场会议的监事 1 名,监事会主席宋志强先生、监事白延辉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志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国电南自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同意《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同意票为 2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在审议本事项时,1 位关联监事:监事会主席宋志强先生回避表决;2 位非关联监事:监事白延辉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郭永凯先生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该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对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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