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5-04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广晟有色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8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监事会及监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一、撤销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精简监督机制、提高决策及运营效率,公司拟撤销监事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梳理并修订。
具 体 修 订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除对照表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全文披露。
三、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公司拟根据《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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