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8 月修订稿)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一节 股东......8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2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6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8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19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2
第五章 董事会......27
第一节 董事......27
第二节 独立董事......31
第三节 董事会......36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42
第五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44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46
第七章 党委......4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5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50
第二节 内部审计......5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5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57
第一节 通知......57
第二节 公告......5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5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61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63
第十二章 附则......6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海南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9146000028408134XB。
公司原名“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公司完成了向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 3600 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全部手续。
第三条 公司于 2000 年 4 月 14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7000 万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 7000 万股,
于 2000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称“证券交易所”)。
公司于 2008 年 8 月 26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定
向发行 3600 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272.2646 万
股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39,679,645
股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34,633,619
股的人民币普通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Rising Nonferrous Metals Share Co., Ltd.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
公司住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69 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 8 楼 809 房
邮政编码:57010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643.591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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