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19:44:38 股吧网页版
首旅酒店: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负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兼任公司合规委员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
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为专业
会计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成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成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与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及时补足成员人数。在董事
会根据《公司章程》与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及时补足成员人数之前,原成员仍继
续履行职务。

第七条 公司的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证券部负责日常联络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推进公司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治企水平;

(七)根据董事会授权,推进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贯彻和落实;

(八)统筹部署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九)研究讨论合规管理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

(十)指导、监督和评价合规管理工作,审议合规年度工作报告;

(十一)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十二)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十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十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十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十六)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监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十七)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核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进行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披露整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