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9 22:10:41 股吧网页版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7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5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刘明亮先生
以通讯方式参加并主持会议,监事王剑女士出席现场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 2025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中恒集团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中恒集团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中恒集团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合伙企业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一揽子解决公司转让所持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事宜,公司拟以评估价值为基准出资受让广西海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晟”)持有的广西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西利穗”)390 万元合伙份额(实际投入款项 2,029.95 万元)和广西联合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管”)持有的广西德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西德富”)6,600 万元合伙份额,以上合伙份额受让价格合计 10,068 万元。

本次交易中公司与转让方广西海晟、联合资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广西利穗的有限合伙人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广西德富的有限合伙人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受让广西海晟持有广西利穗的部分合伙企业份额及联合资管持有广西德富的全部份额构成“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监事王剑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合伙企业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77)。

三、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