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2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6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和 2025 年 2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30,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 3.80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
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0)。
按照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30,0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80 元/股进
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8,947,36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38%,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313,345,567 股变更为 3,234,398,199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3,313,345,567 元减至 3,234,398,199 元;按照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50,0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8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1,578,947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97%,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由 3,313,345,567 股变更为 3,181,766,62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3,313,345,567 元
减至 3,181,766,620 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及注销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所需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真实性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5 年 7 月 2 日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9:00-12:00;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广西梧州市万秀区工业园区工业大道 1 号中恒集团
3.联系电话:0774-3939022
4.联系邮箱:zh600252@126.com
5.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还应当于邮寄当日电话通知公司前述邮寄事项。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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