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42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2025年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农棉业”)、巴州顺泰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顺泰棉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93亿元综合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冠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农集团”)以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不超过0.86亿元(按照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的反担保。
冠农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反担保关联交易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反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八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尚需提交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过去12个月内,除公司子公司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受让冠农集团全资子公司新疆新建番茄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冠农集团以其持有的银通棉业8.74%股权为公司2024年度向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需执行反担保的事项未出现)、与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反担保事项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新疆华夏汇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汇通”)、冠农集团分别持有银通棉业51.26%、40%、8.74%的股份。
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控股子公司银通棉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冠农棉业、顺泰棉业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信贷、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其中预计9.88亿元的综合银行业务需要其股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银通棉业的股东—公司及华夏汇通拟为该9.88亿元综合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提供5.93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华夏汇通提供3.9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为此,冠农集团以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不超过0.86亿元(按照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的反担保。银通棉业以其全部资产及收益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冠农集团本次反担保,可有效降低公司担保风险,确保公司利益。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
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新疆冠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银通棉业8.74%的股权为公司向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不超过 0.86 亿元的反担保。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中海先生、明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反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四)本次反担保关联交易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过去 12 个月内,除公司子公司冠农番茄受让新建番茄 100%股权、冠农
集团以其持有的银通棉业8.74%股权为公司2024年度向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担保提
供反担保(需执行反担保的事项未出现)、与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交易对方(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冠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刘中海先生是公司的董事长,公司董事明东先生为冠农集团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冠农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冠农集团成立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法定代表人:刘中海;注册资本金:
16,000 万元;注册地:新疆铁门关市和谐路 1 号政府四楼,主要经营范围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农副产品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设备租赁等。新疆绿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股 100%,实际控制人为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