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5-032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现将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0 号)核准,本公司向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7 家(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7,306,59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266.29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金额为 39,733.71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
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21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铜峰电子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已于
2024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铜峰电子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423.82 万元(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完成。本报告期,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募投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合计 987.13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尚有余额 822.05 万元,将继续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剩余尾款
及质保金等。公司将在全部募投项目尾款支付完成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与募集
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
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 年 8 月 18 日,本公司分别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北京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
下简称“徽商银行铜陵北京路支行”、“工商银行铜陵石城路支行”、“中信银
行合肥分行财富广场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徽商银行铜陵北京路支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管理的铜陵石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分行管理的合肥财富广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
520261237661000023、1308027029200318233、8112301010900951695)。三方监
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石城路支行 1308027029200318233 - 已销户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北京路支行 520261237661000023 822.0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财富广场支行 8112301010900951695 - 已销户
合 计 822.05
三、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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