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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5 18:30:15 股吧网页版
圆通速递: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6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 2025-042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并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
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福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和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实施完
毕,董事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第二期和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15.43 元/股调整为 15.07 元/股;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10.52 元/股调整为 10.16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一致。同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40 人调整为 139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930.30 万份调整为 927.30 万份。本次调整符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和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涉及的各项行权条件均已成就,本次行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行权的 205 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 205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的 279.40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首次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均已
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6 月 2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9
名激励对象授予 927.30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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