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编 号:临 2025-069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缘由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和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 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61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自 2025 年 6 月 30 日变更《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后至 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凌钢转债”正处于转股期,累计转股 12,180
股,本次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61 万股,综上公司股本将由 2,852,165,135
股 减 少 至 2,849,567,315 股 ,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2,852,165,135 元 减 少 至
2,849,567,135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13 日披露的《凌源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二、需要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钢铁路 3 号
2、申报时间:2025 年 8 月 29 日起 45 日内(9:00-12:00,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田雪源
4、联系电话:0421-6838259
5、联系邮箱:lggf_zqb@126.com
6、邮政编码:122500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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