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拟在董事会架构中取消副董事长设置,结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亨通控股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及 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其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 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人。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
产生与变更程序同公司董事长的产生与变
更程序。
新增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务承担责任。 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监事、总裁(总经理,本公司称总裁,下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同)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人员。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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