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45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下午 14 时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7 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正清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针对《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审核意见如
下:
1、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拟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
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816,262,665.4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
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1,613,670,84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64,546,833.92 元
(含税),本期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7.69%。后续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时,将扣除回购账户中不享受利润分配权的股份。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基于以上调整,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自行解除职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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