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8-10-15
股票代码:600219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编号:临2008-040
转债代码:110002 转债简称:南山转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山转债”实施转股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转债代码:110002 转债简称:南山转债
2、转股代码:190002 转股简称:南山转股
3、转股价格:16.89 元/股
4、转股起止日:2008 年10 月20 日至2013 年4 月17 日。
5、转股部分上市交易日:申请转股(T 日),交割确认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1
日,即转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419 号文核准,于
2008 年4 月18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00 万张(以下简称“南山
转债”或“可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认
购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
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根据《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
司债券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
公司该次发行的28 亿元“南山转债”自2008 年10 月20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
股股份。有关转股事宜公告如下,特提醒广大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注意:一、南山转债的发行规模、票面金额、转股起止日
1、发行规模:人民币28 亿元;
2、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共2,800 万张,即280 万手;
3、转股起止日:2008 年10 月20 日至2013 年4 月17 日。
二、转股的具体程序
1、转股申请的声明事项及转股申请的手续
南山转债持有人可以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条件,按照当时生效的转股价格
在转股期内的可转换时间,随时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A 股)。
南山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报盘方式进行。
在转股期内上交所将专门设置一交易代码(190002)供南山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
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南山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持有人提
交转股申请,须根据其持有的南山转债面值,按照当时生效的转股价格,向其指
定交易的证券经营机构申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股份数。与转股申请相应的可转债
总面值必须是1000 元的整数倍。申请转股的股份须是整数股,对申请转股的可
转债不足转换为1 股股份的可转债部分,将通过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的交易系统以现金兑。
转股申请一经确认不能撤单。若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大于该持有人实际持
有可转债能转换的股份数,上交所将确认其最大的可转换股票部分进行转股,申
请超过部分予以取消。
2、转股申请时间
南山转债持有人须在转股期内的转股申请时间提交转股申请。
转股申请时间是指在转股期内上交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除了以下时
间:
(1)在可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须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3、可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上交所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持有人的转债数额,
同时记加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4、股份登记事项及因转股而配发的股份所享有的权益
可转债经申请转股后所增加的股票将自动登记入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因可转
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
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并可于转股后下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
5、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事项
转股过程中有关税费需由可转债持有人自行负担,除非公司应该交纳该类税
费或者公司对该类税费负有代扣代缴义务。
6、转换年度利息以及股利的归属
南山转债于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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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