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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16:36:45 股吧网页版
全柴动力:全柴动力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公司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如下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每届任期为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九条 资金、资产运用的权限

(一)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或规划所需的资金,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二)决定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重大交易(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事项: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及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等交易。具体决定权限分别为: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小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下同)小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下同)小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4、交易产生的利润小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小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小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上述交易中,如达到对应标准的比例以上,但又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金额时,仍由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三)经营决策权限涉及关联交易(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除外)的,按以下标准计算: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低于 30 万元的交易;
2、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下同)低于 300 万元的交易;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金额达到 300 万元及以上,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 0.5%的交易。

(四)年度累计金额低于 300 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

(五)董事会以决议形式通过的其他授权事项。

交易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上述(二)至(四)项中,涉及资产处置(出售、置换、报废、清理)单笔金额低于
50 万元、租入或租出资产(含子公司)租金单笔金额低于 50 万元、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0 万元的交易由总经理直接审批,其他交易由总经理召集办公会议审议。

第十条 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

有权签订与日常经营有关的合同以及经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的重大合同。

第五章 职责与分工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
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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