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6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
会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涉及修订 <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的议案》、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应当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按照《公司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
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 司按照上述规定,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由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姚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唐甜甜女士、章 婷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姚沛先生、唐甜甜女士、章婷女士未持 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修订情况
1、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2、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3、除前述两类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
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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