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问题在于审计单位,而不是股份公司!!!$生物股份(SH600201)$ 不是一家的问题。
◆
◆
发表于 2025-07-28 12:42:19
来源:财中社
7月28日,根据内蒙古证监局发布的公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杨华、邓金超因在生物股份(600201)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存在问题,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签字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执行的研发费用审计程序和长期股权投资审计程序均不到位。具体来说,研发项目资本化时点识别不准确,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违反了相关审计准则。此外,在核算对国亦生命科技(廊坊临空自贸区)有限公司和北京久阳智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时,审计程序同样存在不足,未能满足审计证据的要求。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杨华、邓金超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