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35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03元(税前)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
日
A股 2025/6/25 - 2025/6/26 2025/6/26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28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
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以公司目前股份总数 1,120,369,226 股扣除回购账户中公司股份 18,684,900 股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3,050,529.78 元(含税)。
4. 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目前,公司全部股份均为流通股。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中仅派送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公司总股本为 1,120,369,226 股,扣除回购账户中公司股份 18,684,900 股后,
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1,101,684,326 股。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101,684,326×0.03÷1,120,369,226≈0.0295 元;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295)÷(1+0)=(前收盘价格-0.0295)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
日
A股 2025/6/25 - 2025/6/26 2025/6/26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内蒙古金宇生物控股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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