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2 12:09:39 股吧网页版
黑天鹅突袭!7个跌停!
来源:中国基金报

K图 600200_0

K图 300896_0

  【导读】*ST苏吴控股孙公司独家经销权将被撤销,拟撤销方被爱美客接手不久

  中国基金报记者闻言

  7月22日上午开盘,*ST苏吴迎来第七个跌停,爱美客则一度涨超6%。

  7月21日晚间,爱美客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REGEN Biotech, Inc.(以下简称REGEN)已于7月18日向达透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透医疗)送达《解约函》,要求解除达透医疗的独家经销协议,并撤销达透医疗作为AestheFill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经销商的所有相关授权。

  达透医疗是*ST苏吴的控股孙公司。*ST苏吴在7月21日晚间公告称,若相关授权最终解除,达透医疗将无法继续销售AestheFill产品,预计公司医美板块在2025年下半年的营收及利润会大幅减少。

爱美客全面掌控REGEN后发出《解约函》

  公告显示,7月18日晚间,REGEN以邮件方式向达透医疗送达《解约函》,针对解约事项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撤销达透医疗作为AestheFill产品在中国大陆独家经销商的所有相关授权。

  二是达透医疗不得再以AestheFill产品独家经销商的身份,进行任何经营活动。

  三是REGEN不再接收达透医疗发送的任何订单。如果存在REGEN已确认但未交货且达透医疗已经付款的订单,REGEN将及时退款。

  达透医疗在收到《解约函》前夕,爱美客完成对REGEN的全面掌控。

  截至6月30日,REGEN完成董事会改选。爱美客控股子公司Imeik International Limited作为REGEN的控股股东,在REGEN董事会拥有多数席位,已经实际控制REGEN的日常运营。

解约将对医美业务产生较大影响

  *ST苏吴公告称,若完成解约,达透医疗将失去AestheFill在中国境内的独家代理权,无法继续销售AestheFill产品,预计公司医美板块在2025年下半年的营业收入及利润将大幅减少。

  2024年,AestheFill的销售收入为3.26亿元,占*ST苏吴营业收入的20.42%;毛利为2.69亿元,占*ST苏吴毛利的34.80%。

  2025年第一季度,AestheFill的销售收入为1.13亿元,占*ST苏吴营业收入的35.55%;毛利为9243.51万元,占*ST苏吴毛利的45.77%。

  2022年8月,达透医疗与Dace International Medical Co., Ltd以及REGEN共同签署《关于AestheFill独家销售代理权转让协议》(同此前签署的一系列协议以及修订协议合称《独家代理权协议》),并且在2024年1月取得AestheFill相关产品在中国大陆的销售许可。

  根据《独家代理权协议》约定,达透医疗拥有AestheFill产品在中国境内的独家代理权,有效期至2032年8月28日。

  REGEN彼时承诺,达透医疗的上述独家代理权,不存在任何法律及事实上的障碍,有关协议在有效期内不存在被取消、终止的风险。

  公告显示,*ST苏吴已在收到《解约函》当日启动应对方案,并与REGEN沟通,将在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以维护其一切合法和正当的权益。

《解约函》给出两项解约理由

  《解约函》显示,REGEN决定与达透医疗解约,主要是达透医疗将独家经销业务,实际转让给其控股股东江苏吴中美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协议约定。

  天眼查显示,江苏吴中美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ST苏吴的全资子公司。

  来源:天眼查

  《解约函》显示,*ST苏吴及其董事长钱群山、数名高管严重违反证券法的行为,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且*ST苏吴在2025年上半年披露多项违规、调查及处罚事项,严重影响AestheFill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声誉。

  7月13日,*ST苏吴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ST苏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并且2020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ST苏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钱群山等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公告显示,*ST苏吴的上述事项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ST苏吴自7月14日起,被上交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苏吴公告称,达透医疗不存在任何转让独家代理权的行为,《独家代理权协议》也从未约定达透医疗关联方受行政处罚可触发解除权的情形。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