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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5 17:05:00 股吧网页版
四年虚增营收超17亿元,*ST苏吴被重罚,或被强制退市
来源:新京报 作者: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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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3日,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苏吴”,下称“江苏吴中”)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7月14日起,江苏吴中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前,江苏吴中因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2024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日,因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年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浙江复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企业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江苏吴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存虚增营收等三项违法事实

  今年2月26日,江苏吴中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2025年5月15日,江苏吴中董事长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7月13日,江苏吴中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江苏吴中存在三项违法事实,包括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具体而言,2018年2月,江苏吴中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生股权变更,变更后,钱群山实际支配江苏吴中行为,成为江苏吴中实际控制人。江苏吴中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钱群英为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

  江苏吴中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吴贸易发展(杭州)有限公司、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还通过与浙江优诺德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上述行为导致江苏吴中在2020年至2023年度报告中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95亿元、4.685亿元、4.31亿元、3.7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6.46%、26.39%、21.26%、16.82%;分别虚增营业成本4.81亿元、4.48亿元、4.11亿元、3.5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7.08%、35.47%、28.40%、20.95%;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458.27万元、2027.12万元、1992.42万元、2121.9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89%、51.65%、26.42%、29.81%。

  此外,江苏吴中通过支付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采购款等形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江苏吴中未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截至2020年年末、2021年年末、2022年年末、2023年年末,江苏吴中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分别为1.27亿元、13.93亿元、15.43亿元、16.93亿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88%、74.20%、84.60%、96.09%。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江苏吴中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钱群山作为江苏吴中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对钱群山给予警告,处以15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江苏吴中副董事长钱群英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江苏吴中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陈颐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江苏吴中财务总监孙曦、江苏吴中贸易业务板块子公司总经理骆啸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7月14日,江苏吴中发布公告提示,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7条、第9.5.8条,如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后续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今年多项负面消息被曝

  今年以来,江苏吴中负面消息不断。除了上述事项外,其全资子公司还因骗取出口退税被起诉、公司因贷款逾期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据江苏吴中3月8日披露的信息,吴中进出口及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锋在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协助林锡钦等人实施骗取出口退税,取得出口退税额共计2.42亿元,通过收取平台服务费形式非法获利1600万余元。2021年10月28日,被告人杨锋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案发后,吴中进出口、杨锋均已自愿退缴非法所得至衡东县公安局。现衡东检察院以骗取出口退税罪(从犯)追究吴中进出口及杨锋刑事责任。

  4月21日,江苏吴中公布,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因贷款逾期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江苏吴中表示,本次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事项短时间内不会对公司日常正常运营造成影响,但公司被证监会立案及债务逾期事项可能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可能对部分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目前公司逾期2095.69万元,被冻结265.11万元,后续公司银行账户可能存在被进一步冻结的风险。

  4月30日,江苏吴中公告称,因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吴中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因被出具202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5月6日,江苏吴中股票简称变为“*ST苏吴”。

  5月6日,江苏吴中披露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公告,在2024年度期间,经江苏吴中自查,并经浙江复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基控股”)核实,确认复基控股的其他关联方企业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江苏吴中资金近7.69亿元未归还,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公司股票被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市值已蒸发超七成

  江苏吴中成立于1994年,其主营业务经历了数次调整,于2005年确立了以医药为核心的主业。江苏吴中还多次尝试跨界多元化发展,涉足过房地产、化工、贵金属加工多个领域,不过均以失败告终。

  2022年、2023年,江苏吴中连续亏损,金额分别为7627万元、7195万元。针对2023年亏损原因,江苏吴中表示,公司部分医药产品因退出医保全国集采和厂房搬迁停产原因造成医药工业产品收入和毛利有所下降;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增加股权激励费用;公司医美业务2023年度尚处研发和注册阶段而尚未实现盈利。

  到了2024年,前述提到的医美业务,给江苏吴中带来转机。2024年1月,江苏吴中通过“增资+股权转让”的方式获得独家销售代理的AestheFill艾塑菲正式获批,成为中国大陆地区目前唯一一款核心成分为PDLLA的医美再生注射剂,并于当年4月起实现销售。正因如此,在营收下滑28.64%的情况下,江苏吴中2024年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母净利润7048万元。

  今年一季度,江苏吴中再度陷入亏损,主要系贸易业务应收款计提较大金额减值准备,同时,医药商业业务较上年同期有较大下降。2025年一季度,江苏吴中实现营收3.17亿元,同比下滑25.44%,归母净利润-7032万元,同比下滑1489.93%。

  接连遭遇立案调查、诉讼、贷款逾期、资金冻结等“暴击”,江苏吴中较被立案前,股价大幅下跌,市值已蒸发超七成。2月26日收盘时,江苏吴中报8.96元/股,市值63.81亿元。截至7月14日收盘,江苏吴中报2.30元/股,下跌4.96%,市值16.38亿元。

  新京报记者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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