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种子酒”或“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33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付小铜、陕西柳林酒业有限公司等 3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202.18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642.33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20.00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822.3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年 4 月 1 日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 346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前,截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
投入 6,504.66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504.66 万元;(2)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累计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 46,437.47 万元,其中 2025 年 1-6 月使用募集资金 4,899.64
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0,384.86 万元,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净额为 5,748.3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6 月 30 日余
额合计为 16,133.24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
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
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颍东农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颍东农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20000241727166600000052),三方共同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进行监督。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将募
投项目“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为全资子公司阜阳金种子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并以增资的形式将该募投项目资
金 9,443.80 万元划转至阜阳金种子酒业销售有限公司。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汇通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阜阳金
种子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汇通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311055519200076971),四方共同对募集资金专户营销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进行监管,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241727166600000052 49,749,407.38
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 50,000,000.00
知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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