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5-130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达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集团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企业利益和本集团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本集团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批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 年 A 股期权计划”)及其摘要。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作为 2025 年 A 股期权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本公司董事陈玉卿先生、关晓晖女士、文德镛先生、王可心先生及严佳女士回避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包括 4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议案还须提请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2025年A股期权计划及其摘要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2025年A股期权计划的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批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A股期权计划考核办法》”)。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作为2025年A股期权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本公司董事陈玉卿先生、关晓晖女士、文德镛先生、王可心先生及严佳女士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议案还须提请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A股期权计划考核办法》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 A 股期权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2025年A股期权计划,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A股期权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参与2025年A股期权计划激励对象的资格、条件、各激励对象获授A股期权的数量及该计划之授予日,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于本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宜时,按照2025年A股期权计划之规定对该计划下A股期权的数量、行权价格等进行相应的调整;
3、根据2025年A股期权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期权并办理授予A股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订《公司章程》(如涉及)、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如涉及)等;
4、对激励对象获授的A股期权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5、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办理2025年A股期权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A股期权、终止2025年A股期权计划以及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等业务;
7、对2025年A股期权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但如果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调整需得到股东会及/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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