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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5 16:42:00 股吧网页版
复星医药:复星医药关于发起设立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5-118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起设立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展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进展情况:

本集团于 2022 年 1 月参与发起设立苏州天使基金,截至本公告日期,该基金已
获认缴人民币 17,600 万元(已获实缴人民币 9,425 万元);其中,本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宁波复瀛)认缴人民币 11,000 万元(已实缴人民币 6,125 万元)、星盛复
盈认缴人民币 300 万元(已实缴人民币 150 万元)、苏州天使母基金认缴人民币 6,300
万元(已实缴人民币 3,150 万元),分别持有该基金 62.50%、1.70%、35.80%的份额。

鉴于该基金投资期即将届满并考虑届满前投资计划之资金需求,经各方协商,全体合伙人同意对苏州天使基金进行同比例减资,减资总额为人民币 7,600 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苏州天使基金财产份额将由人民币 17,600 万元减少至 10,000 万元,其中星盛复盈、宁波复瀛、苏州天使母基金认缴出资额分别减少人民币 129.5455万元、4,750.0000 万元、2,720.4545 万元。本次减资前后,全体合伙人持有的苏州天使基金财产份额比例不变。

由于本次减资所涉及的苏州天使基金份额已获认缴但尚未获实缴,因此,苏州天使基金无需就本次减资向各减资方支付对价。

●由于本次减资方之一的星盛复盈(本公司之联营公司)纳入本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之合并报表子公司范围,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星盛复盈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减资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减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减资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请股东会批准。
●本次减资还需完成中基协备案。

一、标的基金募集情况

2022 年 1 月 24 日,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复瀛在内的 4 方合伙人签订《苏
州天使基金合伙协议》,以共同出资设立苏州天使基金,募集资金暨获认缴金额为
人民币 17,600 万元。2022 年 3 月 17 日,苏州天使基金于中基协完成私募投资基金
备案。

有关该基金募集及募集设立以来的合伙人变动详情,请见本公司 2022 年 1 月
25 日、2024 年 12 月 12 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概述

鉴于该基金投资期即将届满并考虑届满前投资计划之资金需求,经各方协商,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复瀛在内的苏州天使基金全体合伙人决议对苏州天使基
金进行同比例减资,减资总额为人民币 7,600 万元,并据此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签
订《经更新的合伙协议》。本次减资中,星盛复盈、宁波复瀛、苏州天使母基金分别减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29.5455 万元、4,750.0000 万元、2,720.4545 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苏州天使基金的获认缴出资总额将由人民币 17,600 万元减少至10,000 万元。本次减资前后,全体合伙人持有的苏州天使基金财产份额比例不变,其中,本集团对苏州天使基金的认缴份额比例为 62.50%。

由于本次减资涉及的苏州天使基金份额已获认缴但尚未获实缴,因此,苏州天使基金无需就本次减资向各减资方支付对价。

由于本次减资方之一的星盛复盈(本公司之联营公司)纳入本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之合并报表子公司范围,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星盛复盈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减资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后,提请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玉卿先生、关晓晖女士、王可心先生、陈启宇先生、潘东辉先生及吴以芳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 6名董事(包括 4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 12 个月内,(1)除已单独或累计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集团与同一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绝对值的 0.5%;(2)除已经股东(大)会批准及根据相关规则单独或累计可豁免股东(大)会批准之关联交易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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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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