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5 19:13:32 股吧网页版
*ST创兴: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ST 创兴 公告编号:2025-05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兴资源”)拟与关联方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股份”)就建筑工程施工及配套工程类业务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因公司从事建筑工程类业务,将承接多个由公司关联法人利欧股份及其下 属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配套工程。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主体之间的交易均构成 关联交易。由于该等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内容均与建筑工程项目相关,且为 公司与关联方客户长期持续合作所需,为了方便公司信息披露及监管部门的审 核并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就持续性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利欧股份签署关联 交易框架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利欧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相荣先生控制的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滨海镇利欧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王相荣

注册资本:675480.4205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 年 05 月 21 日

经营范围:泵、园林机械、清洁机械设备、电机、汽油机、阀门、模具、五金工具、电气控制柜、成套供水设备、农业机械、机械设备、环保设备、电器零部件及相关配件的生产、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营销策划,进出口经营业务,实业投资。

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利欧股份总资产 2,198,657.57 万元,净资
产 1,288,706.41 万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2,117,050.50 万元,净利润-25,929.03
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利欧股份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并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利欧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框架协议适用于创兴资源控制的下属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框架协议签订时创兴资源的全资子公司温岭联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及上述框架协议生效后创兴资源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其他主体,与交易对方利欧股份及其现在和将来控制的下属企业发生的框架协议中约定的交易事项。

(二)关联交易种类及范围

本框架协议适用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利欧集团及下属企业的工程项目的桩基、土建、安装、装饰等专项施工承包、工程材料的采购及加工制作安装以及相关其他服务。

具体以双方相关下属企业针对具体项目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本框架协议项下预估未来 12 个月发生的建设工程类合同的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

(四)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定价方法

本框架协议项下各项交易的定价,应当以市场公允定价为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五)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本框架协议的双方各自向对方做出如下保证:

(1)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对方的利益;

(2)保证所有给与第三方的交易条件或交易优惠均将适用于交易对方;

(3)对于本框架协议项下交易需由各自控制的下属公司提供或接受的,双方保证各相关下属公司接受和遵守本框架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

(六)协议生效及有效期

本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双方签章且经双方授权机构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是公司基于开展建筑工程类等业务的正常经营所需,是规范公司与关联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有利于提高公司相关业务的专业性和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增加主营业务收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日召开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