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严重违法违规,除了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待“首恶”的可能还有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锦州港便是如此。根据其7月4日晚间公告,两位副总裁已被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逮捕。
与副总裁被决定逮捕同日发布的,还有第三次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实际上,锦州港已自6月30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7月18日。
稍早间,今年4月29日,锦州港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锦州港被指存在三大类问题:未按时披露2024年半年报、2022年—2024年一季度财务造假、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有鉴于此,锦州港及其11名高管被合计罚款386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正在不断加强。尤其是高比例、持续性的严重财务造假,是证监会当前的严查重点。接下来,将有更多造假公司被给予重罚。
锦州港两位副总裁被逮捕
7月4日晚间,锦州港公告称,近日收到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公司副总裁宁鸿鹏、曹成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已被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逮捕。
早在2024年10月28日晚间,锦州港即曾公告称,其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锦州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此次两名副总裁被决定逮捕,是进一步调查后的处理结果。
两名被逮捕的副总裁所涉何事尚未明确披露,但从此前监管列明的锦州港系列问题中可见一斑。
具体来看,锦州港存在三大类问题。
问题一,2024年半年报未按规定发布。
按照规定,上市公司半年报法定最后披露截止日期为8月31日,然而,锦州港的2024年半年报直至10月31日收盘后方披露。
问题二,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2024年,锦州港通过虚假贸易及跨期确认港口包干作业费收入虚增利润:2022年虚增利润3610.4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2.46%;2023年虚增利润6808.78万元,占比65.96%;2024年一季度虚增利润1537.75万元,占比62.05%。
问题三,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一方面,锦州港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的公司通过虚假贸易占用锦州港资金。2022年—2024年未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32.18亿元(占净资产47.63%)、55.71亿元(占81.41%)、49.91亿元(上半年39.94亿元占70.70%),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归还金额高达20.98亿元。
另一方面,2023年—2024年,锦州港为辽港(大连)实业有限公司(0.9亿元)、辽西投资(25亿元)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达29.8亿元。2022年—2024年关联交易发生额分别为32.18亿元(占净资产47.63%)、56.61亿元(占82.73%)、78.91亿元(上半年68.84亿元,占121.86%)。
系列问题之下,锦州港与时任公司11名高管被合计罚款3860万元。其中,锦州港被罚2000万元。
造假退市动真格
锦州港,是一家地地道道的老牌上市公司。
早在1998年5月,其即实现上交所上市,是A股市场较早上市的港口企业之一。
然而,就是这样一家老牌港口上市公司,由于系列违法违规行为,已经走上强制退市之路。锦州港已于6月3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
触及重大违法退市,这是锦州港被强制退市的原因,2025年以来,已有8家公司因重大违法进入退市程序。包括卓朗科技、普利制药、广道数字、紫天科技;此外,青岛中程、九有股份、东方集团实际也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但因先触及其他退市类型而退市。
2014年退市制度改革首次明确重大违法退市概念,但之后5年仅3家公司因重大违法退市。2020年退市制度改革收紧重大违法退市指标,证券执法查处力度开始升级,康得新、斯太尔等公司相继因严重造假被摘牌。今年,8个造假退市的案例,凸显了本轮改革严肃出清“害群之马”的重点和决心。不出则已,一击必中。
加大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力度
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惩防,还有两个细节值得关注。
一方面,在对造假主体严惩不贷的同时,对于第三方配合造假者同样给予惩处。
2024年6月,证监会联合公安部、财政部等部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确立了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明确了严厉打击配合造假、强化对配合造假方追责的工作内容。
2025年6月27日,证监会官网发布首个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的财务造假案件。证监会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除拟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董监高等造假责任人依法严惩外,还拟对两名配合造假主体一并严肃追责。
另一方面,更注重投资者保护。先行赔付、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推出,即为典型体现。
2025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依法支持相关市场机构与个人运用先行赔付、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等制度工具及时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同时畅通先行赔付主体通过诉讼程序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渠道,以提升相关主体先行赔付的意愿。
目前,美尚生态、金通灵相关特别代表人诉讼已正式进入司法程序,广道数字保荐机构正在推进先行赔付,投服中心提起的太安堂代位诉讼全额追回大股东占款……一批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正在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