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 2025-055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 A 股、H 股股份方案已经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
回购股份类别:公司发行的 A 股、H 股股份。
回购股份金额:A 股人民币 0.5-1 亿元;H 股人民币 1.5-4 亿元
(最终依据汇率折算港元)。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 A 股股份将作为库存股,用于公司股权激
励,期限 3 年;若 3 年内上述股份未用于股权激励,则予以注销。
回购的 H 股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法律、法规,相关
股份需在回购后 10 日内注销。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7.08 元/股;
每次回购H股价格不高于回购前5个交易日公司H股股票平均收
市价的 105%。
回购股份方式:本次回购 A 股、H 股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
回购股份期限:A 股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H 股股份回购期限将在下列较
早的期限届满:(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2)公
司股东于任何股东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有关回购 H
股授权之日。
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均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实施新的股份
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其他可能导致董事会决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 A 股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公司将启动注销程序。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公司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2025 年 8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回购公司 H 股股份的议案》。公司已就 H 股股份回购并注销相关事项同步通知债权人。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响应国家及监管机构关于稳定资本市场的有关政策,并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提升公司价值、绑定核心团队利益,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长期共赢。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A 股和 H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股票交易系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1.本次回购 A 股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本次回购 H 股股份将在下列较早的期限届满: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
(2)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有关回购 H 股股份授权之日。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 亿元:其中 A 股人
民币 0.5-1 亿元,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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