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20:43:58 股吧网页版
莲花控股: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66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前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取消监事会设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与监事或监事会相关的内部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中的相关
条款亦相应修订,监事会的部分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公司现任监事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解除监事职务,在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1、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了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11
月 7 日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 2024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收到中登上海出具的《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授予登记数量 132.10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793,251,141 股变更为 1,794,572,141 股。具体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11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98)和《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2、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7 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794,572,141
股变更为 1,794,002,141 股。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2025 年 3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综上所述,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793,251,141 元变更为 1,794,002,141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793,251,141 股变更为 1,794,002,141 股。

三、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以及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四、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