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珠免集团 编号:临 2025-049
债券代码:250772 债券简称:23 格地 01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结合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免税”)现行存货管理政策及实际会计核算情况,公司在原有的会计政策基础上对“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增加“先进先出法”,本次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并结合控股子公司珠海免税现行的存货管理政策及实际会计核算情况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
书》,相关重大资产置换实施完成,珠海免税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前期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重述。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珠海免税现行的存货管理政策及实际会计核算情况,公司在原有的会计政策基础上对“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增加“先进先出法”,以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2、根据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前期报表相关财务数据追溯重述的原则,公司自同一控制下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①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②开发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③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①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先进先出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②开发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③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会计核算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的累计影响数无法确定,采用追溯调整法不切实可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
财政部相关规定并结合控股子公司现行的存货管理政策及实际会计核算情况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变更后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会计核算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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