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新能 公告编号:临 2025-072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新能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卧龙新能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正<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编制半年度报告期间对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进行了复核,发现未准确填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长期股权投资、流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涉及相关科目。
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等,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更正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新能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7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希全、莫宇峰、李迎刚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新能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74)。
特此公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