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5 18:59:05 股吧网页版
卧龙新能:卧龙新能总裁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6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裁的职责,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保障总裁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裁通过设置必要的职能机构,聘任管理人员,实施对经营工作的有效管理,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五条 总裁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执行公司发展的有关决议。

第六条 总裁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工作,听取意见,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

第七条 本细则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差异,应依据更为严格的标准执行。如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标准严于本规定及公司及其他相应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及时修订。

第二章 总裁职权

第八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章 总裁职责

第九条 总裁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个方面: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如经营方针、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财务预决算、工资调整计划、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 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等,提出方案。

(二)建立经营管理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三)组织拟定公司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划方案制订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提交董事会讨论审议后组织实施。

(四)在经营决策中,依据公司经营方针,自主组织经营,在任期目标内努力提高公司的技术、管理素质和经济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五)建立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制度。讨论和审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提交董事会审定的重大事项,定期召开公司经营协调会、公司中层以上总裁会议、管理评审会、安全和质量工作会议等。

(六)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挖潜增效,降低成本和费用,扩大再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公司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七)重视智力投资和人才开发,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文化、业务教育,组织员工进行技术革新,支持合理化建议。

(八)组织(或指定专人负责)全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和卫生检查,改善劳动条件,搞好环境保护,并对综合检查结果进行评价,研讨有关整改措施。
(九)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保障公司工会行使其职权。

(十一)负责员工的考核和分配工资的审定或实施。

(十二)对公司重大事故的发生行使处置权。

第十条 总裁负责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 总裁组织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审议。按照管理创新的要求,不断改进基础管理,完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质量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标准化体系;组织拟订公司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管理、技术装备管理、物资管理、营销管理、行政管理等制度。

第十二条 总裁责成公司职能部门制定公司劳动纪律、文明办公等具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十三条 总裁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十四条 总裁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权时,可指定一名副总裁代其主持工作。

第四章 总裁办公会议

第十五条 公司总裁办公会议是讨论、研究、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